曾经有人问过我,如果可以,你愿意是星光还是阳光?
他自然而然地说,当然是阳光。
是白中白,还是黑中白更加刺眼。所有人都说是黑中白,就像星光。但是它那么渺小,容易陷在黑暗中,人们无法看透它,它的光芒那样微不足道。
星光太小,但是却又很多个,许许多多聚在一起,也是不容小觑。
阳光是炙热的,使每一个想要靠近它的人都被烧得灰飞烟灭,星光是那样温柔,总是柔和的,但因为星星太多,想要靠近它们的人,却是没有几个。因为聪明的人类知晓,所有事物都很容易成为星星,不然,为什么会有无数个星光?
太阳,在白天下,就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做着许多善事,毕竟,没有太阳,都将是一片黑幕。而没有星星,黑夜照常运行,它改变不了什么,就是因为这样,太阳很累,很累,星星的职责就是点缀夜空,太阳的职责就是照亮黑暗,所以太阳的地位如此高贵。
倒不如做一颗星星,从容。
初一:胡思涵
我笑笑,反问他,那么你更喜欢哪一个?
这一句问话我思考了很久,如果可以你愿意是星光还是阳光?
而阳光,它太耀眼了,因为太阳很大,很大,让人们不易忽视它的存在。
而太阳,只有一个,但仍然刺眼。
我觉得很奇怪,倒不如做一颗星星,就是因为太阳既炎热,且唯我独尊,显得那样珍贵,那样不易,从来没有一个人可以成为它,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多人飞蛾扑火。做星星其实很简单,不必大费周章,默默都做一颗星星,不用像太阳一样辛苦,总是匆匆忙忙地旋转,星星,从来是从从容容,做好自己的本分。
星光和阳光,一个渺小微不足道,一个庞大惹人注意。
还是做一个太阳,闪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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