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讲述一个傻瓜少年成长的故事。他第一天上学认识了一生中最好的朋友珍妮,每当有人欺负他珍妮就让他跑,这使他的跑步速度惊人并凭此进入大学橄榄球队获得大学文凭。毕业后他去当兵,认识了第二个好朋友布马——想要捕虾的黑人,因为他很傻没主见教官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也因此在部队过得如鱼得水。后来他被派去越南打仗,在那他又认识了丹中尉。在一次战争中他们遭袭,只有他跑了出来,但他为了战友又一次次跑入火海把活着的人全背了出来,布马中弹时日不多,丹中尉双腿也被炸坏了。在医院期间布马教会了他打乒乓球,我记得当时布马只告诉他说:“只有一个要领,你的眼睛只要一直盯着球看就好了。”你能想象他后来成了高手并代表美国赴华参赛吗?
后来他和珍妮有了一个儿子,可珍妮却得了绝症死去,他把珍妮安葬好后带着儿子过着平静而幸福的生活。
傻人有傻福,我们嘲笑嫉妒阿甘,却不寻找自身不如他的地方——专注,我们聪明,我们灵活,可因为这些的存在我们难以平静,总是有无尽的鬼点子,有无穷的欲望,所以很难达到持久的专注。
初二:周宇茗
几次听人说起ForrestGump,一直好奇是什么人,最终得知是《阿甘正传》的主人公,便迫不及待的看了这部电影。
退役后,为了完成布马的愿望,他用奖金买了一艘大船,自己当船长,丹中尉当副手,起初他们只能捕3~5只虾,可一次暴风雨后只剩下他们一艘捕渔船,他们因此赚了大钱,可在这时他得知母亲病危,急忙赶回去。母亲去世前告诉他的话相信每个看过的人都难以忘怀;死亡只是人生的一部分,某些事情是命中注定的,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无法预知汇吃到什么口味。
很多人说阿甘很傻,但他的人生就像一个传奇,什么都干过还受到几任美国总统接见,但我一直在想,正因为他傻,所以它拥有我们常人所没有的专注。因为他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教练告诉他你只要抱着橄榄球跑就行,所以他不在乎别人的嘲笑欢呼只是简单专注的跑;因为他只会听别人的,所以教官让他装枪,他就一心装枪不听他人闲言碎语;因为他心中无所挂念。所以他可以跑遍整个美国。
我们缺少一份专注,愿从此可以去追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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