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喜欢我。”
初三那年,林夕晨的位置靠窗,习习凉风拂过裙摆。心思是雨后的绵密草甸,让林夕晨不觉有些沉重。那是暗恋一个人的朝思暮想,是喜欢一个人的空茫无着。
从那以后,隔三岔五找借口请假的林夕晨每天最期待的就是上自习,可以光明正大的看着他,恬淡惬意的午后时光使他们离得稍微近一点,周围有人常常调侃她说会得颈椎病,因为她回头的频率实在是太高了,说一分钟八十次都毫不夸张,那个男生一开始还会有些不耐烦,可后来这种不耐烦真的变成了习惯,他的爱是近在咫尺,却又遥不可及。
校运会的时候,林夕晨旁敲侧击打听到他参加了三千米跑,那天大雨如期而至,观赛台上都是撑开的五颜六色的伞,像几米画中留下的彩色花痕,她冒着雨跑到离他起跑点100米的观赛台上给他喊加油,这是她一个月前就已经计划好的。那个位置只有她一个人站着,格外打眼,风很大,雨很大,3000米赛跑结束后,才看到林夕晨,她的衣服头发湿透了,凌乱不堪,浑身上下瑟瑟发抖,伸手去拉她,是冰冷的,比寒风更刺骨,热心的同学吓得赶紧帮她拿来了干毛巾,找人弄来了热水,听见她小声说,那个男生跑完后没有披上外套,她担心他会感冒。雨浇灭了星星,蕴一朵深沉清澈的夜,却不曾浇灭她希望爱情的火。
后来,我听说那个男生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爸,他爸毫不留情的将这件事反馈给了两个班的班主任老师,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林夕晨被叫过去谈话,看她从办公室出来的那一刹那,一缕碎发伴着飘落的花瓣,轻轻飞扬。眼泪簌簌滑落在衣衫上,留下大片印迹。她的心那么疼,那么痛。原来,那段时光,只是她一个人的初恋,是她一个人的花开如海,也是她一个人的孤单夏天。但那个少年,她一直都没忘记。他像一道刺青,永远留在了她的记忆里,稍一触碰,就让她忍不住泪落如雨。
教室后墙悬挂的中考倒计时牌即将从三位数变成两位数,中考迫在眉睫,教室里的气氛有了微妙的变化,林夕夏对着书本,痴痴想着,想着,到最后竟然睡着了。甜甜的梦里,阳光透过绯色花瓣,打在他们脸上、身上,像场璀璨无比的梦。而他的笑容,那么清澈,那么俊逸,极轻易,就撼动了她内心最柔软的角落。林夕晨默默付出无数次,她在乎他的态度,却始终没有当面说出来的勇气,这就是张爱玲说过的那种喜欢吧。喜欢一个人,便把自己卑微到尘埃里,心底,却暗自开出一朵美丽花朵来。
黄昏时分,我推开教室的门,已经放学了,教室里只有林夕晨,正背对着我写些什么,此刻的她正坐在那里,在夕阳的余晖里舒展身体,15岁的少女,有修长的脖颈和薄薄的肩背,金色阳光在她的头顶加冕,此刻的她就像一只蝴蝶。她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等她注意到我的时候,才慌慌忙忙把纸条藏了起来,我想一定是关于那个男生,这世界上除了爱,没有什么事值得林夕晨倾其所有。
人的一生中,会有多少场猝不及防的告别,又有多少次,我们说的再见是真的再也不见。毕业典礼那天,我问林夕晨那张纸上写了什么,林夕晨没有说话,只是指了指放在桌上的一本书。
绿窗外的矮墙上,浮动蔷薇香;
秋千随风轻轻摇晃,荡在我心上;
窗帷被风轻轻吹荡,宾客已散场;
篱笆边的玫瑰上,蝴蝶振翅忙;
祈你为我停下来,与我共度这时光。
仅是谢谢而已。
林夕晨此生最好的光阴偷偷地溜走了,再也找不到踪迹,我一遍一遍地听着这首莫文蔚的《盛夏的果实》,好像过了很久很久,直到太阳落入地平线。当四目相对的时候,我才看到她的泪如雨下。十五岁的季节,站在梦的尾巴尖上,已经找不到她的童话故事,我不知道为什么那夜的天空突然就下起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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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不能说出的喜欢,是因为不够喜欢;有一种不能说出的喜欢,是因为太喜欢。
“我也喜欢,当年喜欢你的那个我。”
他们不在一个班,他们的相遇,简直是毫无浪漫的开始,同在一个自习教室,那天她伸手捡笔的时候,眼睛不安分的注意到了坐在她斜后方的他,他那一双温柔得似乎要滴出水来的澄澈眸子钳在一张充满稚气的脸上,使她从此透过一粒沙,看到一片海,许多年以后想起《南山南》里一句歌词:“如果天黑之前来得及,我要忘了你的眼睛”可是林夕晨等到天黑也没能等到他,许多次我都听到她一个人在风中喃喃自语“如果那天我没有去上午自习,该多好”
林夕晨从来不让男生离开她的视线,这是她爱一个人的方式。在走廊上迎面见到,看着对方,也不敢说些什么,连笑一下都不敢,做课间操的时候,不管有多少人,总是能一秒钟找到他。我想就是这样,人和人之间情感的衍生需要有无数鸡零狗碎的生活细节做支撑,两个在现实里交集不大的人,倾诉感大于一切,因为没有共同生活的经历所以焦灼地希望他能懂我。
虽然他们之间隔着一个教室。南方的早春常下雨,我和林夕晨就在课间趴在窗台上,时不时地瞟向不远处的他。下雨的时候,其实特别适合安静,谁也不用说话。偶尔会下雷阵雨,白天暗的像黑夜,窗户像是随时都会凭空消失。没缘由的,林夕晨最喜欢这种末日景象,像是一切都是未知,转眼我们都将置身黑洞。这个时候,整个走廊只有我们俩还靠在窗台上。那时候我常想,真的有黑洞就好了,那时候她常想只要有他在,什么都不用怕。这些都是我生命里很重要的人,我们却走散在人群中。
隔天,她跟老师提出换座位,换到最后一组的倒数第三个,没有后来的故事,才能美的恰到好处,林夕晨没有多说一句话。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从她那双汪汪的眼睛里看到了从没有过的疲惫。像是两个职业拳击手间的友谊赛,铃响的那一刻解脱的其实是两个人。
五月,空气里弥漫着焦虑与不安,教室里的气氛很紧张,记忆里那时的天总是灰蒙蒙阴沉沉,高强度生活让人心生倦怠,一切进入白热化,林夕晨打开水龙头,把手伸过去,感受冰凉的温度,她听说男生跟人打架,是跟隔壁班的一个游手好闲的混混。
她和他之间,从未说过爱或是喜欢,她甚至都不知道他视她为谁。可是林夕晨早已一股脑地栽进去,犹如飞蛾扑火。想来也对,当年张爱玲为了成全一段情,干脆让香港一起沦陷。
她掩门离开后我打开了那本书,一阵风从窗子里吹来,卷起两张夹在书页中的纸飘落在地上。一纸清秀的笔记:
是谁摇动小太阳,洒下好时光;
从此再没停下来,它会伴我成长;
是谁让我留下来,甘愿陪在他身旁;
愿你为我停下来,永远陪在我身旁。
还有一张,只有简短的一行字“谢谢你,喜欢我”
去学校确认志愿那天,她没有看见他,之后再没有看见他,后来,想起来他们甚至连一个完整的告别都没有,就匆匆失散了,没有再见,没有珍重,甚至连完整的一面都没有见到,他们就这样淹没在时间的洪流中,说了再见是否真的再也见不到了,没有告别的告别是否就侥幸存有一丝相遇的幻想,洗尽铅华,惟愿你一如少年彼时。到底该如何怀念那些眉清目秀的日子。
高一:陈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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